2008年4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辽宁:采取措施遏制过度医疗服务
于新超

    辽宁省今年将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遏制过度医疗服务、减轻患者负担。
    超过医疗服务对象及医疗保健客观需要的过度医疗服务已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在新近召开的2008年辽宁省卫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卫生厅要求卫生部门结合质量管理年活动,加大对诊疗行为合理性的考核与监控,严格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抗生素临床应用指南,通过检查病历等办法来发现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辽宁省要求各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在医药购销中不良行为记录的实施办法,对依法认定的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禁止其行为发生地的医疗机构两年内采购该企业的产品,并对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卫生从业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取消内部自行设置的向患者搭售与医疗无关的用品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与此同时,辽宁还建立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等直接挂钩,以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在加强行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